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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体团[2010]18号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编辑: 浏览量::[]

郑体团〔201018

 

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创先争优”工作的通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是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院团委于今年开展了“争创学习型团组织,争当学习型团员”的创先争优活动,为总结一个阶段以来共青团工作成绩,进而带领全体团员青年在我院新一轮发展进程中更好的发挥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 “创先争优”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先进团支部:团属各部门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报送推荐名单;团委审核后,将根据全院团支部总数按比例确定年度先进团支部。

    2、优秀团干部:各团总支1名,各团支部1名;

3、优秀团员按各团支部团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条件:

1、能忠实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议,带领团员青年高效率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2、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支委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开展正常。

3、积极开展团的活动,活动健康,创意新颖,寓教于乐,参与面广,取得良好效果。

4、支部各项规定制度坚持的好,组织发展、收缴团费、团员评议、注册等团务工作进行得及时正常。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3、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富有自我奉献精神。

   4、能经常保持与上级团组织的关系,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三)优秀团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能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缴纳团费,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绩突出。

   4、团结同学,密切联系青年,热心帮助青年进步,模范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观念强。

三、评选要求:

1、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党在新时期赋予共青团组织光荣任务的高度,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使“创先争优”工作成为基层团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手段。

2、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在认真总结20092010学年工作、学习、活动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优秀团干部、团员的评选,必须由团员大会按评选条件选举产生。

3、各团总支报送的先进团支部要将20092010学年工作认真总结,工作总结作为评选材料报送团委,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材料要有个人总结或先进事迹介绍。

4、凡未参加2010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的团员取消评先资格,团支部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员总数不足三分之二的,取消先进团支部的评选资格。

5、工作总结和各项名单上报截止日期:2010910

6、所有报送材料和名单(A4排版,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经系团总支审核同意后一式两份(文字稿与电子稿)统一报送团委。

四、上报上级团组织的表彰名单将从本次表彰中产生。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年八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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