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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体团〔2010〕17号
关于开展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通 知
团属各部门:
社会实践是青年学生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主要渠道,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大局,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今年暑期“三下乡”活动的形式采取集中组队与普遍参与相结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学习、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对青年团员“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寄语,做一名优秀的大学生。
二、活动主题
推进创先争优 共迎和谐亚运
三、组织领导
成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绍通
成 员:曹 兵 张 扬 杜林涛
办公室
主 任:张 扬(兼)
成 员:团委工作人员、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负责人
四、目的和任务
立足于本专业和已掌握的知识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开阔视野,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工作能力,以便毕业后能尽快投入和适应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内容和形式
(一)六系、登封校区、研究生各成立1-2支由5-10人组成的重点社会实践队伍,开展15天左右的社会调查和实践活动。各团总支安排负责人、调查内容,并填写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表格报到团委。团委审批后将按比例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二)其他同学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当地具体条件参加下述一种或几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和实践活动。
1、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专题讲座、文艺演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普及世博知识、倡导世博文明、宣传世博精神,为世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2、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深入城镇社区和基层乡村,开展文艺演出、支教扫盲、教师培训、科普讲座、法律援助和咨询等各类型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
3、深入各地开展低碳环保类主题调研,掌握企业、单位、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进一步深化低碳环保成效提出建设性意见。
4、调查全民健身计划在当地的开展情况。
5、调查我院学生就业创业实践情况。开展就业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就业创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业精神,为充分就业和大胆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6、调查中小学体育教学情况、师资情况、设施情况。作为一个中小学体育教师应具备哪些技能、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等素质才最受中小学校欢迎。
7、调查社会对你所学专业的人才需求状况和人才素质要求。
8、参加节日文化宣传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9、大学生心系“红丝带”实践服务队。
10、其他能使自己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活动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对青年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使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提出以下要求:
1、参加活动的同学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2、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要讲奉献,办实事,办好事,争取办一件成一件并取得实效,忌做表面文章。
3、参加社会实践者一定要讲收获。在实践中要注重学用结合,认真思考和及时总结,努力把实践中获得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知。 4、参加社会实践者要注重对自己工作的宣传,努力为社会实践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凡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集体在活动实施期间至少向团委报送一份活动简报。
6、凡我院注册的在校学生全部参加。
7、凡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守则》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得违反校规校纪或做出有损学校声誉及个人人格的行为。
8、学生返乡后应主动与当地团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办公室、村镇党团组织或实践单位联系,接受他们的统一领导。实践活动结束后,由上述组织做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格盖章)。
9、学生开学返校第一周内,将调查报告(字数在1500字左右,重点项目总结字数在4000字左右)和暑期社会实践调查表交各系,经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各系、校区收交调查报告上报团委,团委按比例进行评比表彰。
10、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两次社会实践活动。
七、活动安排: 1.策划部署阶段(6月—7月):
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召开不同级别的动员会,让学生明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与培训。 2.活动实施阶段(7月初至8月底):
社会实践领导小组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指导各小分队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对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富有成效的做法注意总结、宣传,及时上报,并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加大对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
3.总结表彰阶段(9月底前):
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利用专门时间对活动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通过座谈、报告、展览、演讲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和效果;要表彰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和指导老师,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重点小分队的总结材料要及时总结。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将在9月下旬左右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小分队和指导老师,评选出一批社会实践优秀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
八、奖 励
根据每位同学暑假参加社会调查的情况、调查报告情况,由团队负责人及个人填写申请表后,学院组织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对获奖同学给予表彰,并评选部分先进个人上报团省委和省直团工委予以表彰。具体实施办法是:
1、先进集体、团队(占集体总数的20%);
2、先进个人(占参与学生总数的5%);
3、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评比(占参与学生总数的5%)
(表格见附件)
团 委 学生处 招生就业中心
上一条:郑体团[2010]18号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郑体团[2010]16号关于征集和组织团建和青年工作理论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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