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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体团[2010]19号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编辑: 浏览量::[]

郑体团〔201019

 

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团属各部门: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教育部语用司决定开展征文比赛。我院鼓励全院师生积极参赛,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文主题

  大家都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参赛人员

全院师生

三、征文要求

  1.内容:学生可结合学习语文课程的实际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感受、认识等;教师可结合教学实践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理解、感悟,或者叙述发生在身边的、与语言文字有关的故事等。

  2.格式:文章题目为黑体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用A4纸打印。

  3.其他:征文的体裁不限。诗歌不限字数,其他体裁为千字左右。文章结尾请注明作者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或其他可以联系的信息。

四、报名方法

我院师生可在2010108日前报名参赛

  1.征文可发邮件至zdtytw@yahoo.com.cn报名。邮件标题为“征文报名”,邮件正文为个人信息(姓名、学号、部门(班级)、联系电话),邮件附件为正文作品。

2.学生作品以系(校区)为单位按照征文格式要求用A4纸打印后,还需另附上一张有作者姓名、学号、部门(班级)、联系电话的打印件,一并送至团委办公室(综合服务楼四楼宣传部)。

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原则上至少上报两篇。

五、奖项设置

按照要求我院作品统一上报。全国共评出特等奖100篇。此外根据比例评出一定数量的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奖证书由教育部语用司办公室和语言文字报社联合颁发。

六、报名费用:

  无。

  如有疑问请咨询团委范老师(63631051,13598827367)。

                                

 

                                      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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