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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体团〔2012〕15号
关于推进社团活动特色化建设
暨开展学生社团特色活动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
各系团总支、学生社团:
为落实三次团代会精神,推进社团活动特色化,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推动“一社团一特色”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学生社团特色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快速发展,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特开展学生社团特色活动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的认定标准
1.要紧扣社团性质
目前,我院共有15个学生社团,大致包含实践服务类、艺术文化类、运动休闲类、兴趣爱好类等,学生社团的特色活动要基本符合本社团所属类别的性质,不能与之相违背。
2.要围绕社团核心宗旨
每个学生社团成立之初就形成了其指导思想、核心宗旨及文化精髓,这也是各个学生社团的本质区别之所在。学生社团要在传承中不断丰富其内涵,并在设计本社团的特色活动时,紧紧围绕自身宗旨、文化,确保学生社团特色活动间的差异化。
3.要具有创新性
学生社团要根据青年学生的现实需求,创新活动理念、载体。学生社团在设计特色活动时要积极融入新的理念,争取在原有活动形式的基础上有所突破,确保活动与时俱进,迎合青年学生第二课堂的需求。
4.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学生社团特色活动要有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特色活动要寓教于乐,将党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方针宣传有机融入到活动之中,积极发掘活动内涵,让参与同学在活动之后能够有所感、有所悟,充分发挥团学工作思想引领的作用。
5.要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受益人群
学生社团特色活动要切实能吸引一批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并从中娱乐身心、感悟成长。特色活动的设计一定要从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角度出发,也可兼顾服务社会发展建设等发面,确保活动对象真正受益。
6.要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学生社团在设计特色活动时要结合自身实力务实谋划,扎实推进,不能“贪高求大”。学生社团特色活动一旦认定之后要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并且在举办过程中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力求在社团不断传承发展中,实现特色活动的精品化、常项化。
二、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的申报认定
1.学生社团确定本社团特色活动后,填写《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申报认定表》,并整理申报材料,提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由主席团进行审批。申报材料要包括:活动策划、活动特色性分析(可参考特色活动认定标准整理)、活动现场图片若干、活动总结(主要体现活动的开展过程、活动的影响及其意义)、特色活动发展规划、其他可作为认定参考的材料等。
2.社团联合会将组建评审组对学生社团提交活动进行特色化评估、认定,通过认定的活动将由社团联合会作为该学生社团的特色活动进行备案。
3.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对社团特色活动进行一次集中认定,每个社团每次限报一个特色活动。
4.认定过的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社团联合会将备案登记,并加强对社团开展特色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根据活动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给予人员扶持或者场地、材料等的资助。
三、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的开展
1.通过认定的特色活动开展时,社团联合会将与学生社团相互配合,对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支持。
2.通过认定的特色活动,社团联合会将予以备案,其他学生社团再开展与之相似度较高的活动时,须取得该特色活动所属学生社团的同意,否则,社团联合会将不予审批。
3.通过认定的特色活动,学生社团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由社团联合会根据活动开展效果进行评估,不合格的学生社团要重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特色活动的认定工作,积极谋划,尽早落实。连续2个学期未通过特色活动认定的学生社团,将予以黄牌警告,连续3个学期未通过特色活动认定的学生社团,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将根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细则条例》予以取缔。
2.通过特色活动认定的学生社团,出现一个学年内未开展特色活动或者特色活动开展效果未通过社团联合会评估的情况,院团委、社团联合会予以黄牌警告,连续1个学年出现这种情况,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将根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细则条例》予以取缔。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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