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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体团[2011]27号关于开展第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编辑: 浏览量::[]

 

郑体团〔201127

 

关于开展第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团属各部门: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起步之年,是学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纪念建党90周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我院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促进全院科技文化活动的普及和深化,搭建具有时代特征、体院特色、青年特点的大学生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育人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在1012月份期间举办我院第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在此基础上,组织优胜者参加河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挥学生专长、展现学生风采、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健康向上、丰富多采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引导当代大学生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以“信念、创新、未来,建党伟业催奋进,绚丽青春共成长”为主题,以“弘扬先进文化、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融科技、文化、体育、艺术于一体,寓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于其中,倡导和建设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广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活动时间:20111012

四、活动组织

1、成立组委会。由学院分管领导和相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本届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艺术节的活动安排,制定方案及活动日程,并推出精品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节中相应的各项比赛。

2、统一组织,周密实施。本届艺术节采用主办、承办、联办相结合的形式,做到院、系、班三结合。各系、校区要按照学院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活动方案,抓好落实,坚持纵向院、系、班结合,横向系与系、班与班相沟通,使活动能够按照总体安排顺利进行。

3、本届艺术节重点放在基层,面向全体学生。团属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争取每个学生都能参加。

4、做好宣传表彰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并将每项活动的进程和结果及时报送院团委。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者、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在艺术节结束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给与表彰奖励。

四、活动内容

(一)科技文化类:

1、“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2、“我心目中的科技文化艺术节”征文大赛

3、名家讲坛

4、“校园采风”书法、篆刻、摄影、美术作品大赛

5、“启航杯”辩论赛

6、“科学发展、和谐青春”英语演讲比赛

(二)艺术类:

7、“缤纷体院、触动精彩”校园短剧、曲艺大赛

8、“闪客新锐”校园FlashDV及计算机技能大赛

9、校园主持人大赛

10、“校园之星”评选大赛

11、低碳环保创意大赛

12、影视动漫配音大赛

13、“两操两舞”大赛

14、高雅艺术进校园歌剧《原野》

15、“团结杯”篮球赛

(三)艺术节优秀作品展示暨闭幕式

五、活动参与、计分和奖励办法

各项活动的参赛学生应是我院在籍学生,参赛教师应是3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各项奖励记分记入团体总分,表彰团体总分前四名。本届艺术节设团体总分奖、组织奖、单项奖和特设奖项。评选工作由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教师组成项目评委会进行评定并统一表彰。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第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是我院两年一次的重要活动,各系、校区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社团都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院的安排。动员和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使更多同学通过参与活动受到教育和熏陶。各系、校区要认真组织举办相关赛事的预赛,学院根据各系、校区的决赛名额,对选送的节目和作品进行评选,同时,各系、校区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也将作为先进团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条件。

2、突出主题、多出精品。突出“信念、创新、未来,建党伟业催奋进,绚丽青春共成长”的艺术节主题。在组织艺术节活动过程中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开展活动,在活动的组织中要精益求精,多出精品。

3、组织有序、注重实效。要做到组织活动有保证、落实活动有保证、参与活动有保证。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活动的实效性,扩大学生的参与面,让学生真正在活动中施其所长,发展个性。

七、有关事项说明:

1、团属各部门组织的预赛经费自理,集中比赛的经费由艺术节组委会统筹安排。

2、各项赛事活动的预、决赛经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批准,可以进行商业赞助及冠名活动。

3、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仍可以参加艺术节所有活动。

4、艺术节各项赛事具体工作安排和艺术节分值对照表,以下发的各项赛事具体细则为标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艺术节组委会和资格审查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赛事监督电话6363105163631378

附件1:艺术节组织委员会名单

                            一一年十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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