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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体团〔2012〕4号
关于在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开设使用微博的
通 知
团属各部门:
为适应信息社会发展和青年思想交流方式变化,了解和熟悉大学生的网络交流习惯和语言,拓宽与青少年的交流渠道,让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根据团省委、省直团工委《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专职团干部中开设使用微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团委决定在全院各级团学组织中开设使用微博。
团委将结合舆论热点、社会难点和焦点,主动把握大学生网络思想动态,宣传主流思想,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科学合理地设置微博内容,形成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通地址 新浪微博
二、开通范围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班级、社团)、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系学生分会,各学生社团。
三、开通时间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班级、社团)、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系学生分会,各学生社团应在1月9日前开通,并上报结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微博开设工作,按时间要求在新浪网开设微博,要利用微博,积极宣传党政中心工作、团的知识,加强与团员青年的交流互动,引导他们参与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提高团员青年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2、加强管理。各级团学组织微博开通后,各系团总支微博由各团总支书记担任微博管理员,维护微博日常运行,更新微博内容。各团支部(班级、社团)由分管的团总支书记负责监管,支部书记担任微博管理员。院团委将对微博管理员和专职团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微博管理员的思想认识和在微博语言技巧、发布时间、发布频率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3、开展活动。要充分利用微博平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青年学生作好宣传引导工作,并积极使用微博开展团的相关活动,如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报告会“谈感受,话体会”活动、“五四”、“一二·九”青年学生网络主题活动,“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拓展青年学生思想教育的形式和组织动员的方式。
4、督促考核。院团委将不定期抽查各级团学组织开设和使用微博情况,并将开设和使用微博情况、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效果作为对基层团总支、优秀团支部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将利用微博开展活动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各级团学组织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团组织应用微博的整体水平。
请各级团学组织注册新浪微博后于2012年1月9日前将微博用户名、账号、管员姓名及联系人方式发至团委邮箱。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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