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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生联合会
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会签稿)
各普通高校、驻豫军校:
根据全国赛制的统一要求,“挑战杯”竞赛在我省自2001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八届。竞赛坚持鲜明的群众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吸引了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技实践,有力促进了素质教育的推行,发现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创新型人才,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为继续发挥“挑战杯”竞赛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自觉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积极贡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九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5月
二、活动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组织机构
活动由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主办。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主办单位及发起高校负责同志组成的全省指导委员会(见附件1),决定竞赛活动的重大事项,审议评审规则,筹集活动经费等。全省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团省委。成立全省评审委员会,由全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名聘请各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独立负责评审工作。
四、推进步骤
1、高校申报( 4月20日 前)
2、全省预审和参展准备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
3、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5月中旬)
具体活动安排见实施方案(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大学生思想引领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有效载体。各参赛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和评审工作,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
2、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要突出竞赛的群众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省、全国的三级赛制,特别是校级竞赛阶段,要在团属报刊、网络上发布竞赛举办的消息,设立专门机构接受学生咨询,重点在校、院(系)进行动员,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要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专业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本校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要聘请本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填写《作品申报书》,履行申报手续。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和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校级竞赛的作者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使参赛学生的科研能力切实得到提高。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3、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参赛高校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加大组织发动、正确引导、表彰奖励力度,力争促进“挑战杯”竞赛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建立团委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远规划,保证学术科技活动经常性开展。要通过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以此引导教师改进教学的方式方法。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依托学校科技园对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也可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或工业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
4、深入宣传,扩大影响。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工作,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特别要宣传“挑战杯”的统一品牌,使其在社会上和高校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推动我省大学生科技活动深入发展。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8楼团省委学校部;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04813、65866849;
联 系 人:曹 政 薛利国
附件:
1、第九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委员会名单
2、第九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1:
第九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徐济超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
侯 红 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会长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郭 鹏 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
委 员: 郑州大学党委副书记
河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
河南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河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河南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中原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洛阳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王宏琳 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部长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河南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
办公室主任:
郭 鹏(兼)
附件2:
第九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基本宗旨
组织本届“挑战杯”竞赛,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和激励在校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较高层次上展示我省高校的育人成果,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参赛资格
凡在201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省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和 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1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制作、小发明创造、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四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科技制作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小发明创造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赛作品需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人限报一件作品。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申报作品要求,接受竞赛指导委员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情形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未 通过 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 后续为 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各参赛高校参赛作品及《作品申报书》须在2011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四、名额分配
各参赛高校推荐参加全省竞赛作品的名额按照在校学生规模分配。在校学生数40000人以上高校的每类作品限报12件,20000—40000人的高校每类作品限报9件,20000人以下的高校每类作品限报6件。
各参赛高校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每类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该类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一件。
五、竞赛、评审方式
竞赛分初评、预审、终审决赛进行。
1、初评。各参赛高校举办校级“挑战杯”竞赛,组织学生申报四类作品参赛,并对学生的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聘请专家进行初评工作,评选出参加全省预审的作品,指导学生正确填写《作品申报书》。
2、预审。成立全省评审委员会,按照竞赛章程规定,对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评出5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3、终审决赛。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四类作品参加终审,接受评委问辩,最后评定作品终审成绩。其中,科技制作类、小发明创造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同时组织终审作品的展示交流、实用科技成果转让洽谈和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校际交流。
评审工作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高校组织协调委员会负责初评。全省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全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被质疑作品参赛资格的评判。
六、奖励方式
四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3%、8%、24%、65%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按照竞赛章程规定的计分办法,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七名的学校,“优秀组织奖”授予参赛组织工作严密、取得优异成绩的二十个高校。
七、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阶段(4月20日前)
1、各参赛高校在校党政领导下,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学生、研究生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校竞赛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本校竞赛。
2、各参赛高校在校级竞赛的基础上依照参赛作品分配名额择优推选出本校参加全省竞赛作品,并对学生申报作品参赛事宜进行指导。
2、 4月 20日 前,参赛高校向团省委学校部报送已选定的本校作品及《作品申报书》(作品须为打印件,一式两份)。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科技制作和小发明创造作品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同时将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信箱(hntswxxb@126.com)。
(二)全省预审和参展准备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
1、4月下旬,全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作品类别、数量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实施细则》、《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对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全省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预审。
2、5月上旬,全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有关高校下达终审参展通知及作品展览、演示等有关技术性规范要求。各有关高校按参展通知要求,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准备工作。
(三)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5月中旬)
1、各高校参赛团队报到、布展。
2、举行开幕式。
3、全省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对参赛选手进行问辩。
4、举行参赛作品展览、组织科技成果转让洽谈活动。
5、举行闭幕式,全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获奖名次,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主题词:挑战杯 大学生 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 通知
抄送:团中央,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省委
省政府共青团河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3月 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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